新冠疫情下全国检察机关起诉542人,疫无情法有度
新京报讯(记者沙雪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致病毒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起诉542人。3月7日...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我国各级检察机关针对那些拒不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导致病毒扩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法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542名涉案人员提起了公诉。
3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了检察工作报告,并透露了相关数据。他指出,检察机关对167名情节较轻的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强调“教育疏导”的重要性,认为这样做能带来更佳的社会效应。
疫情肆虐,法律有规可循。张军指出,自年初疫情防控措施得到优化调整以来,他迅速领导团队,依照法律法规对相关案件处理标准进行了适时调整。
张军指出,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有力地支持了疫情防控的整体工作。在新冠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前,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多项办案准则,着重打击那些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同时,检察机关还创新性地开展了以案释法工作,连续发布了101个典型案例,及时为依法抗疫提供了指导,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自2020年5月17日至2022年期间,针对疫情期间的诈骗和哄抬物价行为提起的诉讼人数从5176人锐减至197人;同时,对于制售伪劣口罩及其他防疫物资、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以及假药劣药等犯罪行为的起诉人数也从954人下降至192人。
编辑 唐峥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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