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被诉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头条系开怼系列动作引关注
上述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于6月26日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判断百度的被诉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两个因素。首先,需明确该行为是公司行为还是用户行为;其次,需考察相关文章所涉及的内容是否存在虚构或编造的情况。李俊慧指出,若该行为出自公司且内容构成诽谤,那么被告可能涉嫌实施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怼巨头”为快速成长,也为扭转不利局面
今年头条系所涉及的与百度的争执,仅仅是该系列挑战行动中的一环。自2018年起,今日头条及其合作伙伴陆续与众多互联网企业展开了竞争。
自3月10日开始,一旦抖音的链接被转发至新浪微博,便无法在用户的个人主页及信息流中显示。今日头条对此表示,微博已对抖音进行了封禁。而微博方面则作出回应,强调他们始终保持对各类合作的开放态度,但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遵守规则的基础之上。
腾讯在重启微视项目后,与抖音在短视频市场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到了5月7日,今日头条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张一鸣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在社交平台上展开了一场隔空辩论。
5月14日,海淀法院发布案件快报,指出刘某在知乎平台发表的《今日头条与木马》一文,对今日头条进行了恶意中伤和诽谤,损害了其网站声誉。因此,今日头条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刘某及知乎平台一并告上法庭,并提出了100万元的赔偿要求。
刘兴亮,一位知名的互联网专家,对于头条系近期频繁发起的诉讼活动发表了看法。他指出,众多互联网企业正是通过对抗行业巨头而逐步壮大,甚至有的在竞争中变得更加强大。事实上,与行业巨头展开激烈的口水战,已成为后来者迅速崛起的一种有效手段。
此外,部分人士认为,这可能是头条系试图改变不利状况的策略之一。IT法律专家赵占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抖音和今日头条近期提起的多起名誉权诉讼,其中一部分原因在于被告发布了较多负面信息,同时,也可能是因为部分文章本身存在一定问题。此外,这或许也可以被视为原告采取的一种策略,他们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来改变在舆论上的不利地位,而这正是许多企业常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