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金铺抢劫案:朱延东因故意杀人及抢劫罪被判死刑
2017年9月3日,在武茂市一家大型购物中心的一家黄金店发生了抢劫。那个抢劫黄金商店的人开车离开现场,跑到餐厅,在那里他杀死了两个同事。 2018年12月27日,武湖中级人民法院就抢劫和谋杀案作出了第一定案判决。被告Zhu 被判处死刑,并被剥夺了故意凶杀罪的生命政治权利;他被判处15年徒刑,剥夺了五年的政治权利,罚款100,000元。他决定处以死刑,被剥夺了生命的政治权利,并罚款100,000元。
经过审判后,法院发现,在2017年9月3日左右,被告Zhu 提前准备后喝了很多酒,并独自开机了一家摩托车,到瓦苏市地区的 3rd Road的一楼的一家黄金商店。他用刀威胁了黄金店的工作人员,并从商店抢劫了180个金珠宝,价值75,987元。在逃离摩托车的同时,他不小心丢下了他抢到地上的所有黄金珠宝,并惊慌失措地逃离了现场,因为他担心别人会找到它。之后,Zhu 开车去了一家自助银行的入口,旁边的一个社区旁边的一个社区,武茂市的 2nd Road,伍兹市,用刀抢劫了受害者Li ,抢劫了他350元的现金。
抢劫之后,餐厅和他的同事的所有者Huang 和Guan 的想法是杀死两者,因为他们认为他们对他不利。那天大约16点钟,Zhu 开车去了他的工作餐厅。当他看到关穆斯洪(Guan )时,他用锋利的刀在胸部,腹部和其他部位刺伤了瓜恩·穆兴(Guan ),导致关穆斯洪(Guan )当场死亡。此时,另一名受害者黄·穆西安(Huang )从餐厅的二楼下来,朱东(Zhu )用一把锋利的刀刺了金·穆克西安(Huang ),刺伤了黄·穆克西安(Huang ),导致黄穆西安格(Huang )当场死亡。在犯罪后,朱山骑着摩托车从现场逃离现场,主动投降到附近的派出所,并如实承认了他的犯罪事实。经过认同后,朱·亚东(Zhu )在犯罪时很普通。在杀害两名受害者时,他承担抢劫和有限的刑事责任时,他承担了全部刑事责任。
法院裁定,被告Zhu 故意非法剥夺了他人的生命,从而造成了两者死亡的严重后果,他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Zhu 使用暴力和强制性手段来抢劫其他财产,目的是出于非法财产。他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是巨大的。公共检方机构指责被告Zhu 有意杀人和抢劫。 Zhu 犯了多次犯罪,应根据法律对多次犯罪进行惩罚。朱·亚东因犯罪被判处定期监禁,并在犯罪执行后五年内被判处固定期监禁或以上判处另一项罪行。他是一个屡犯,根据法律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为了打击严重危害社会保障,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和法律财产的犯罪犯罪,免受非法侵权,并维持社会保障命令,武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刑法规定对被告Zhu 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字:Luo Hao Yu
照片: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