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诉字节跳动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字节需赔2000万
关于微博的不公平竞争案件的第一案判决:
字节需要支付2000万美元
最近,在北京统治了新南微博与野兽之间的不公平竞争纠纷。北京的海德地区人民法院认为,通过类似的“复制和粘贴”方法对Sina Weibo内容进行了大规模的移植,并以目标方式将Sina Weibo的内容移植到了当今的头条新闻,从而形成了不公平的竞争。最后,字节被判处20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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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5月17日,北京海德地区法院对NINA WEIBO的不公平竞争案件提起不公平竞争的不公平竞争做出了判决,并被判处20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作为微博的运营商,魏蒙公司向海德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自2016年10月以来,野兽公司使用技术手段来捕获技术手段,或者其员工可以通过手动复制通过手动复制从Sina Weibo那里获得内容,然后在当今的头条中发布并将其展示给用户。 在此案中涉及的行为使公众错误地认为是第一个发行平台和涉及内容的平台,从而大大提高了对用户的吸引力,并不当提高其竞争优势。此外,为了减少新南微博的声誉和用户的粘性,派对公司的举动构成了Sina Weibo的实质性替代。同时,这是一个恶意的抢夺新手微博平台用户和流量的受欢迎程度,从而在短期内实现了与相关部门的快速发展。总体而言,这造成了新的经济损失。因此, 起诉法院,要求该命令命令键,以停止在 App和网站上移动和移植内容。它发表了有关主页的声明,连续30天发表了官方的微博帐户,弥补了200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和11.56亿元人民币的权利保护费用。
02
被告辩称
认为,首先,参与该案件的用户已发出授权书,授权同步在上发布在Sina Weibo上的内容。用户拥有他们发布的内容的独立和完整的权利,其权利范围应包括使用的许可以及如何使用它。这项权利不受“统一平台”的限制。因此,的内容同步行为具有权利的基础。
其次,同步的内容和其他行为并不违反诚实和可信赖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并且是合法的。 提出,案件中涉及的行为将有助于扩大案件涉及的用户的宣传渠道,增强其他用户的经验并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此外,案件所涉及的行为的同步是尊重和加强对数据,促进市场竞争并反映数据携带权利的精神的个人控制。
第三,认为,其行动并未对Sina Weibo相关的利益造成任何损害。 Sina Weibo是一个社交平台,专注于个性化信息建议。双方的用户都有不同的需求,并且不能互相替代。
此外,表示,它没有实时不公平竞争的主观意图,并且在同步Sina Weibo内容时非常谨慎,并尽了最大的努力来改善自己的行为。它不仅获得了用户授权和同意,而且很少有同步内容,并且没有发布任何广告。总而言之,认为,它是基于用户的法律授权,并没有违反诚实和可信赖的原则,并承认商业道德,也没有对 造成实际损害,也不构成不公平的竞争。
03
法院决定
海德地区法院就以下问题进行了分析。
首先, 所主张的权利和利益受到《反对竞争法》的保护。作为Sina微博的运营商, 通过长期和大规模的运营成本(例如资本,技术和服务)建立并开发了一个微博平台,并确立了市场竞争优势并获得了商业福利。 NINA Weibo平台所涉及的案例中涉及的微博内容不仅是用户生成的,还基于此基础,并且最终在魏蒙公司投资的业务资源和服务附有附件之后最终形成的结果,满足社会中相关公众的需求并增加消费者福利。它本质上是一项竞争权和兴趣,这是由《反无礼竞争法》第2条保护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第二,关于该案件所涉及的行为的主题。由于未能提供详细且合理的证据来证明转移的内容是由用户手动发布的,因此法院拒绝接受它,总体上确定已经从微博平台上进行了移植内容的行为。
第三,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不公平的竞争。
1。将Sina Weibo的内容瞄准了当今的头条新闻,主要关注众多粉丝和强大市场影响力的帐户。这种行为使在案件范围内对Sina Weibo产生了实质性的替代影响,从而削弱了后者的竞争优势并损害了其商业利益。
2。关于被告行为的不当。 关于在法律授权上涉及的行为的论点不足以证明这一点。在正常情况下,民事臣民处置其权利不得超过其自身权利。根据证据,所传递的内容显然超出了授权用户产生和享受权利的文本和图片,并扩展到魏蒙公司在收集,存储,储存,精加工,播放,传播用户生成的内容以及提供用户的帮助和服务时,将用户生成的内容形成并附加到用户生成的内容。因此,法院不支持辩护字节的法律授权。
3。被告行为对各方利益的影响。 通过类似于“复制和粘贴”的方法对Sina Weibo含量进行了大规模的移植,该方法使Sina Weibo能够在短期内将其长期法律操作严重削弱甚至完全消失。同时,可以通过不投资或支付成本来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而这种行为“伤害他人”和“受益于自己”。
4。对用户兴趣的影响。它声称在我国,携带权是没有根据的。此外,数据可移植性权限的实施是基于数据主体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与情况不一致。
5。对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利益的影响。如果允许所涉及的行为广泛存在,它将导致运营商类似于 无法从市场竞争中获得回报和有效的激励措施,减少其研发和投资,甚至退出市场;另一方面,将鼓励其他操作员使用这种行为来获得竞争资源并享受他们的成功。从长远来看,它将破坏市场秩序,导致市场激励机制失败,并阻碍社会福利的改善。
最后,法院认为,派邦的被告行为缺乏法律授权,不当损害了西纳微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市场秩序的破坏,无法增加社会的整体福利,并损害了消费者的长期利益。因此,它违反了《反无礼竞争法》第2条的规定,并构成了不公平的竞争。
04
裁判结果
1。从该判决的有效性之日起,被告应立即阻止案件中涉及的不公平竞争;
2。在此判决有效性之日起三天之内,被告将在()主页的顶部发表声明及其官方的微博帐户“今天的”(UID:)(UID:)连续七天(UID:)连续几天消除原告在此案件中的不公平竞争(如果在该案件中的限制)(如果限制了该案例的限制)(如果限制了限制的时间)。根据原告的申请,在相关媒体中的判决,被告应承担成本);
3。在判决有效期之日起十天之内,被告应以200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和合理的费用来补偿原告;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05
编辑的想法
目前,我国家的法院已经就数据抓取争议和数据共享争议的基本共识构成了共识。至于数据爬行,应尊重数据收集器的利益,但同时也应考虑市场竞争和公共价值。至于数据共享,应从数据共享协议(OPEN API协议)中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避免损害用户的个人信息权利。
通过开放API获取用户信息时,由Sina Weibo提起的案件建立的第三方应遵守“用户授权 +平台授权 +用户授权”的“三重授权”原则。这是这个审判想法的体现。换句话说,开放平台直接收集和使用用户数据,第三方开发人员间接通过开放平台开放API接口获得用户数据,他们需要获得用户授权和平台授权。应当指出的是,该原则被称为“三重授权”的原因是指“用户授权 +平台授权 +用户授权”必须同时满足。缺乏任何政党授权是违反“三重授权”原则的行为。 “三重授权”原则认可了数据的商业价值,阐明了用户数据的授权规则,并得到法律实践,学术和行业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