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侵权案宣判:字节跳动被判赔偿腾讯27万元,涉及200余篇文章
据认为,向客户推出了100多种侵权文章。腾讯公司要求运营商以侵犯工程信息的互联网传播权利为由进行补偿。在4日,北京海德法院宣布了287起案件,并确定其构成了侵权,并裁定它弥补了经济损失和从810元到1,980元的经济损失和合理的费用,总计270,000元。
腾讯在上述情况下声称,它享有200多种体育,娱乐和其他案件的其他报告的独家网络传播权,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官方作品和手稿作品。未经许可,该案中涉及的文章是在他们经营的网站或移动客户端上提供的,侵犯了的传播信息网络的权利。 根据此提起了287起诉讼,要求赔偿范围从10,000元到20,000元。
运营商认为,案件中涉及的一些文章是时事新闻或文章,忠实地记录了面试计划的内容,并且不构成作品。腾讯还不认识到提交要提交的作品的权利是腾讯所享有的。关于涉及网站的案件,据称,它具有根据授权协议从第三方重印案件的法律来源;对于涉及移动客户端的情况,它提供了链接转移服务,并且所涉及的文章未存储在其服务器上。因此,他不同意腾讯的诉讼要求。
审判后,法院裁定该案件所涉及的文章反映了作者的独创性,因此不支持某些提议的文章不构成这项工作。根据该案的证据,腾讯公司已获得案件中涉及的文章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有权通过法律授权提起诉讼。在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向公众提供案件涉及的文章,以便公众可以在他们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取涉及案件的文章,从而侵犯了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不支持其他辩护。法院对287起侵权案件做出了第一定期判决,腾讯总共获得了超过270,000元的赔偿。
同时,它还对腾讯发起了“反击”。
该诉讼声称,经营的和 移动客户端长期以来一直侵犯了签名作者的原始作品的权利。他们还向海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讯立即停止侵权,道歉并弥补10,000元的工作,以补偿其500,000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目前,法院已接受此案,并接受了审判。
记者的笔记
新闻“搬家”多长时间?
从从传统媒体到在线媒体的集体保护到当前的“新媒体之间的匹配”,可以看出,只要您做新闻,您将不可避免地遭受“新闻搬运工”的侵权。
实际上,“新闻搬运工”一词仍然太中立。未经许可,夺走其他人的宝贵财产,应称为“偷窃”。
为什么如今的“偷窃”现象如此普遍?原因是侵权很容易且难以保护权利。即使您被抓到了“当前”,也可以支付一点钱。侵权人不会有违反信任的黑名单的危险,而且罪名甚至不太可能被指控“盗窃”。薪酬金额与其融资金额无与伦比。
实际上,作为记者,我知道一个事实:新闻是无限的。为什么?新闻每天都会发生。记者的使命是记录,分析并解释它。只要有新闻,自然就会有记者报告它。一旦产品完成,使用当前的技术手段,任何技术都很难停止“将其取出”并利用巧妙的掠夺。
通过技术手段和一些诉讼,不可能获得新闻版权的基本保护。
但是,“移动”新闻不仅损害了记者和新闻部门的利益,而且也会损害新闻界。最后,它损害了我国新闻的原始能力和正常顺序。
因此,有必要从立法,系统和行业共识的角度尽快加强新闻版权的保护:提高侵权的门槛,以便新闻可以在赔偿案件中实现其真实的“价值”;意识到版权合作机制,也就是说,为了适应信息时代并更广泛地传播新闻,媒体可以在协议的系统中相互“移动”;同时,鼓励了独创性,保护和创新,并激发了新闻的创造动力。最终,将在我的国家建立司法,行政,技术,标准和道德的版权保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