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标侵权被判赔偿,今日头条胜诉获赔134.88万元
一审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要求相关企业立即停止在相关产品及宣传材料中使用“今日头条”或类似字样。同时,企业需在其官方网站、天猫及1688自营店铺以及微信公众号上连续发布声明30天,以消除侵权带来的负面影响。由此可见,该侵权行为已对“今日头条”商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影响。
企业上诉缘由
企业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遂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上诉。该案于2021年1月正式受理。上诉理由涉及多方面,包括否认恶意攀附商标、认为涉案行为非商标使用、以及一审判定的赔偿金额过高。企业辩称,其行为可能出于无意,高额赔偿对其来说负担沉重。
二审关于非商标使用判定
二审法院指出,“今日头条”并非食品行业常见原料名称,其在涉案商品上的使用并不符合常规描述。由此可知,企业以非商标使用为由进行抗辩的说法无法成立。这也暗示企业可能正是看中了“今日头条”商标的影响力而加以使用。
攀附行为的认定
根据二审判决书内容,企业在其官方网站的食品包装上使用了“QQ微脖”、“鸭里巴巴”等与知名品牌相近的文字。分析此案,企业有意模仿“今日头条”的知名度。他们企图通过这种手段,利用知名商标的好名声来促销自己的熟食产品。
侵权危害分析
这种行为对市场造成了严重伤害。首先,企业通过省略商品推广费用,不当地借助知名商标的信誉。其次,新增词汇制造了戏谑的标识,降低了商标的独特性,损害了其市场评价,侵犯了字节跳动的合法权益。
赔偿数额合理性
经过全面考量涉案企业的故意、侵权规模、知名商标的名誉等多重因素,二审判定赔偿100万元是合理的。“赔偿金额过高”的申诉理由缺乏依据,这反映了法律对侵权行为的公正处理。
平台现状调查
在湖南省永和食品实力工厂的1688平台上,还能看到“今日头条鱼”的广告图,每月销量超过一百箱。然而,真正收到的却是“今日头鱼”。销售人员解释说这是失误,并表示会立即解决。与此同时,在天猫的“食为先旗舰店”中,已经找不到“今日头条鱼”的包装了。
企业回复情况
7月20日,企业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对生产谐音梗互联网软件的具体情况和流通时间表示了不了解。他们还提到,目前没有销售“QQ微脖”和“鸭里巴巴”等商品,这显示出企业正在着手进行整改。
对于企业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众人都在思考,接下来应如何行动以更有效地纠正错误?欢迎各位在评论区提出宝贵意见。别忘了点赞并转发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