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巉口镇联星村与通渭县襄南乡黑石头村骗取补助资金案件曝光
危房补助骗款歪风
2010年至2013年,该村庄的前任书记万学文、村委会主任王正一和村文书范有邦,竟然将贪婪的目光投向了危房改造的补助金。他们通过伪造危房改造名单这一卑鄙手段,骗取并私自侵吞了64900元。其中,万学文分得22500元,王正一获得11600元,范有邦得到20200元。剩余的10600元则被用于村中事务的处理。这些基层干部未尽到职责,实在让人不齿。
他们遭到了应有的处罚,三人被取消了党籍。此外,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追究了他们的犯罪责任。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民众的利益,对基层形象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惠农补贴骗取乱象
2009年4月到2015年8月,黑石头村的前任书记刘建荣与王振业,借助职务之便,以亲属的名义,虚构耕地信息,骗取了粮食直接补贴、农业物资综合补贴、草原补偿等多项资金。刘建荣骗取了23136元,王振业骗取了17021元。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使得真正需要补贴的农民无法获得应有的援助。
这两位不仅违反了党员应有的道德准则,更是触犯了法律,结果被取消了党籍,并依照法律承担了刑事责任。这样的处理意在警示后来者,切勿再犯类似的错误。
专项贷款挪用恶行
2016年,岷县清水乡的驻村干部李生社在负责精准扶贫贷款工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取出了贫困户的3万元贷款。他个人使用了这钱长达五个月。这笔钱对贫困农户来说可能是摆脱贫困的转折点,然而他却为了个人利益擅自挪用了这笔钱。
贫困家庭因此无法得到资金支持,严重影响了脱贫工作的推进。最终,李生社受到了党内严厉的警告,并且非法所得的资金全部退还给了农民。这起事件也给基层干部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绝不能擅自使用那些专项扶持的资金。
冬春救助违规之举
2015至2016年冬天和春天,渭源县祁家庙乡乔家沟村的村书记王廷信以及另外三名村干部,在分发生活困难救助金的过程中,违反规定私自瓜分了3800元。这笔救助金本应援助生活困难的群众,然而他们的行为却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感到失望。
四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所得款项已上交,之后这些资金被重新评估并发放给了农民。此举显示了相关部门对基层干部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决心。
分红资金私存之错
2016年,史耀明书记在分配贫困户良种猪养殖项目的分红时,以贫困户长期外出工作为由,私自侵吞了九户贫困户应得的4500元分红,时间长达五个月。这笔钱原本是贫困户应得的合法收益,他却无权长期占有。
史耀明的行为使得贫困家庭权益受损,故而遭到党内警告。他非法所得的资金亦已退还给农民。此事提醒基层干部要切实维护贫困家庭的权益。
违纪反思与启示
基层干部的不当行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触及了民众的情感,还影响了脱贫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究其原因,首先是干部自身法治意识薄弱,对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不够尊重;其次,监管体系存在缺陷,为他们的违规行为提供了机会。
为了阻止此类情况出现,基层干部需接受强化教育和系统培训,提升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同时,需完善监管机制,增强监督执行力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民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大家普遍觉得,要想完全根除基层干部的不当行为,我们应从哪些方面入手去处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