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后江苏长江干线水域禁止船名船籍港标识不规范内河船舶作业规定详解
强制标识规定
根据《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船舶的两端必须标明船名。船尾部分,要在船名下方清楚标注船籍港,并且附上对应的汉语拼音。这一规定既明确又严格,主要是为了让船舶的身份能够迅速被识别。这就像每条街道都有自己的门牌号码一样,便于在海上进行识别和管理,避免身份上的混淆,减少航行过程中的纠纷和管理上的麻烦。
特殊位置情况
并非所有船只都能依照常规来标记其位置。部分船只由于自身型号或尺寸的限制,必须在明显处标明船名及注册港。比如,小型船只可能因碰垫等原因,船头空间受限,此时船名可标注在舱口围板未被遮挡的部位;若船尾空间受限,则可在船尾水箱等空旷区域制作金属铭牌或直接焊接上去。这样的做法体现了灵活性,确保了标识能在各种情况下顺利完成。
标志制作方式
船舶标志的制造要依照一定的标准。要用空心焊接的字体,或者把突出的金属字体焊接在规定的地方。这种做法既结实又耐用,能有效抵挡海水和风浪的破坏,避免标志在航行时掉落或损坏,确保船只在整个航程中身份明确。
标志书写方向
船首和船尾的标识指向并不相同。船首的船名是横向书写的,从左到右,这样的排列方式与大多数人的阅读习惯相吻合,便于对面船只识别。至于船尾,船名和船籍港的信息位于中央,同样也是从左至右书写,以便后方靠近的船只能够轻松辨认。
标志颜色选择
船的名称和注册港口的标记用白色或黑色字体书写,字色的挑选与船壳的颜色相匹配。若是船壳颜色较深,便用白色字体;若是浅色,则选择黑色字体。这好比夜晚穿亮色衣服、白天穿深色衣服,都能引人注目。这样处理,标志和船壳颜色的对比更加强烈,识别起来更加方便。
字体及尺寸要求
字体规范需统一,简化书写方便阅读。各类船舶字体大小有规定,200至500吨船舶,字体最小需180mm×120mm;500至3000吨船舶,字体不得小于300mm×300mm;3000吨以上船舶,字体不得小于600mm×600mm。阿拉伯数字和汉语拼音也有特定要求。选用合适的字体尺寸,确保远距离仍能清晰辨识。
船舶的标识必须精确无误,这对航行的安全及管理规则的遵循至关重要。各位船东,你们检查过自家的船舶名字标识是否符合标准了吗?如果符合,不妨分享给其他船东;如果不符合,请尽快修正。欢迎在评论区提出您的观点或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