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疫情防控新举措:城区静止、交通管制及场所管控
太康县政府网站连续发布通告,明确指出从3月23日零时开始至3月26日结束,县城城区将实施人员、居家、原地、原岗位的全面静止措施。在此静止期间,将对城区内的所有人员持续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并对重点人群进行多轮筛查。同时,从3月23日0时起,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仅限于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和工程抢险车可以通行,其他所有车辆均被禁止进入。参与疫情防控的应急车辆、政府公务用车以及保障民众生活所需的车辆,均需依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发的通行证进行行驶。
太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12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加强场所管控
大型超市、加油站、医院、卫生室、婴幼儿用品店、移动联通电信自营店、银行、宾馆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正常运营;然而,其他场所则必须暂停对外开放。与此同时,公交车暂停服务,学生们也需放假。
二、加强卡点管理
高速路口、国道、省道等所有卡点原则上只进不出。
三、严禁人员聚集
停止所有集会活动,鼓励市民除非必要尽量留在家中,若确实需要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应在确保个人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每户家庭仅限一人外出购物。对于被封控区域的居民,则要求他们严格居家,所需服务将直接送至家门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立即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太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
太康县关于疫情期间车辆限行的通告(第13号)
为确保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对太康县境内的道路实施暂时性的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如下:
自2022年3月23日零时开始,实施临时交通管控措施,仅限警车、救护车、消防车以及工程抢修车辆可以行驶,其他各类车辆均不得擅自驶入。参与疫情防控的应急车辆、政府公务用车以及保障民众生活所需的车辆,必须持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特别通行证方可通行。
二、对于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处置。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恳请各位车主严格遵守相关通告要求,对于那些不听从管理、拒绝配合执法的驾驶员,公安机关将毫不犹豫地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并依据法律进行严肃的惩处。
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2022年3月22日
县城城区实施人员封锁、居家隔离、原地待命、坚守岗位的公告(第十五号)
县城城区广大居民朋友: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局面,太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作出决定,自3月23日零时开始,至3月26日结束,县城城区将实施人员不得流动、居家不得外出、原地不得擅自移动、原岗位不得擅自变动等措施。在此期间,县城城区的全体人员将接受全员核酸检测,并对重点人群进行多轮次筛查。
在静止期间,请务必确保您及您的家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避免外出、避免聚集,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定时开启窗户进行通风换气,并保持合理的饮食与适量的运动。进行核酸检测时,请遵循您所在的村庄、社区或工作单位的统一部署,依次排队进行检测。同时,务必重视个人防护措施,排队时保持至少一米的距离。务必严格遵守秩序,规范佩戴口罩。在采样过程中,请避免触碰采样台上的任何物品。检测完毕后,请立即返回家中,进行手部清洁和消毒。
在静止期间,仅限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人员、涉及疫情保障及民生必需的企业员工以及大型商超等单位的员工,凭借单位出具的证明可以出入。其他居民需严格居家静止。若遇到生活上的困难,请及时与居住的行政村或社区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必要的保障与服务。在此,我们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团结一心,共克时艰,我们手挽手、心连心,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大家齐心协力、并肩作战,务必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终胜利。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