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小伙张某传销组织内涉杀人,是故意杀人还是防卫过当?
Anti-MLM网站于9月7日发布:今年1月21日,Zhang是,的年轻人,被朋友欺骗到的金字塔计划组织。当他发现自己被骗时,他一直想离开,但是金字塔计划组织的负责人将“主管”送去白天和黑夜,从未离开过。张非法限制了他的个人自由超过20天。在2018年春节的前夕,张上厕所,负责监督的“主管”王也一起进入了浴室。后来,双方发生争议。王抓住了张的脖子,张戴上了羽绒外套的边缘,将另一方勒死了。
在此案中,检察官认为张非法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并被怀疑是故意的杀人罪。辩护律师提出了辩方的意见:“张在王子上非法侵犯了他的生命,以维护自己的生命。
作为在紧急状态的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普通百姓和法律工作者都乐于讨论,也是媒体关注的热门话题。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的司法当局似乎从未与媒体和公众保持一致的看法。从过去的司法经验来看,大多数涉及受害者防御反击的案件很难将其描述为合法的防御。结束防御过度的案件是一个很好的结果,大多数被认为是故意犯罪。
原因之一是,我国的司法惯性似乎一直在寻找一个“完美的防御者”,要求它是否是防御时机,防御能力的选择或防御的最终结果,它们必须完全与教科书中描述的“标准自卫条件”完全一致,并且与严格的条件严格一致。这一几乎不切实际的要求也导致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在大多数情况下,合法的防御系统被“抛在一边”,并成为刑法规定的苍白表达。在这种情况下,在这个Yu 案件中,有一点是“如果您从未战斗过,请不要对防御提出太高的要求”。确实,自卫不能成为“完美的防御”。
至于金字塔计划的死亡案件,采购方不能首先忽略张杀死王的情况。刑法要求犯罪行为与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该法案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肇事者就会为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该采购方看到了张用皮带勒死王的结果,但忽略了张这样做的原因。
根据张的说法,当他使用厕所时,守护他的“主管”王一直“洗脑”自己。张提议给王10,000元之后,只是要求王放开他,王很生气,以至于他用双手克服了张的脖子。张别无选择,只能“明智”,并用他的羽绒服上的皮带将王扳和反击。显然,如果张没有被金字塔计划组织非法控制超过20天,那么“主管”王不会经常脑洗张,并用手紧紧地捏住了张的脖子,就不会有张与皮带的张勒死王的结果。因此,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张根据抵抗和防御杀死王的王毫无问题了。
至于它是自卫还是它是否构成刑法规定的“无限辩护”条件,关键在于如何理解“正在进行的非法侵权”。在这种情况下,王用双手捏了张的脖子几分钟。张别无选择,只能拉下他的羽绒服和领带王的皮带以反击。另一个细节是,在艰苦的拉动过程中,双方都感到不舒服。张还建议放开王,但王只是不想放手。这个细节反映出张的人身安全从王的cho住张的脖子开始一直处于危险之中,直到王去世。换句话说,对张的非法侵权仍在继续。
接下来是,在双方之间的对抗期间,张对王的抵抗和防御行为导致王的死亡,这并不是刑法规定的“显着超过必要的限制并造成重大损害”。这是过度的防御吗?此外,刑法还规定:“如果为持续的犯罪,谋杀,抢劫,强奸,绑架和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御行动,导致人员伤亡造成非法侵犯人士,他们就不会承担过多的辩护,并且不承担刑事责任。”
这要求司法当局必须找出实际情况并做出全面的判断,这主要是为了判断王是否对张实施了持续的有害行为。不难想象的是,当王用双手捏住对方的脖子几分钟时,如果他没有反击,张可能会完全失去保护自己的身体权利的机会。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在当时张被杀的被动环境中,王的行为就足以被评估为“煽动犯罪”,那么张就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实际上,从比较的角度来看,建立合法辩护的“持续非法侵权”的要求是大多数国家刑法的普遍规定。例如,第32条,《德国刑法》第2款规定:“为保护自己或他人免受持续的非法侵权而采取的必要防御行为是合法的辩护。”根据对该国学者的理解,这是对危险的“当前”的要求,也就是说,只要相应的个人权利和利益客观地处于特定的危险中,就可以说“攻击”正在发生。关键点是,如果利息所有者继续等待并且不采取行动,他(显然)将失去行动的机会(反击)。
“在每种情况下,让人们都感到公平和正义”是新时代司法改革的目标,以人的身份被视为具有中国特征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最大特征。但是,作为最能反映这一要求的系统,合法的防御系统近年来一直在我的国家棘手。也许,司法人员应该放弃对“完美辩护人”的追求,并从更大和整体的角度处理涉及自卫的所有案件。只有这样,合法的国防制度才能从刑法中出现并成为“生命法”。 (作者是汤吉大学法学教授)
这名年轻人被困在金字塔计划中,并被禁止勒死主管打电话给警察。检察官说,他有意杀死某人。辩方说他是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