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广播电视台概况: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及转播工作介绍
一、阜新广播电视台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阜新广播电视台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在广播电视领域的指导方针、政策及工作安排。它迅速、精确、形象、有力地传播党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旨在教育并激励全市人民积极投身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负责中央、省级电台和电视台节目的转播工作,并致力于广告经营及其他产业的发展。
阜新蒙古语广播电台的宗旨在于转播中央电台的蒙古语广播节目,同时自行制作新闻、专题、文艺节目以及广告信息等多样化的服务性内容。
阜新三二二转播台承担了为阜新地区播放中央一套广播节目的任务,同时负责辽宁一套广播节目的转播。此外,该台还负责管理阜新人民台广播节目的播出,以及阜新蒙古语广播电台节目的播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阜新广播电视台2014年度预算编制中,纳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
1、阜新蒙古语广播电台
2、阜新三二二转播台
二、阜新广播电视台预算公开表
附件:附表1电视台汇总预算.xls
三、阜新广播电视台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广播电视台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依据综合预算的规定,阜新广播电视台的全部营收与开销都纳入到了部门预算的监管之下。其营收涵盖:政府财政的拨款、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性收入,以及其他各类收入;而其开销则包括:文化体育及传媒领域的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相关的支出等。具体到2014年,阜新广播电台的收支总预算达到了2398.6万元。
(二)关于阜新广播电视台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达到了12万元,具体包括:公务用车的购置费用和日常运行费用共计12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即确保机构日常运作及执行常规工作职责所必需的,涉及人员费用和公共费用的总和。
项目支出,即指在满足基本经费需求的基础上,为达成特定的行政职责和推动事业发展的目标而发生的额外经费使用。
其他收入,系指不包括“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及“政府性基金收入”在内的各类收入。
“三公”经费涵盖了财政拨款所支持的出国(境)公务费用、公务车辆购置与运营成本,以及公务接待的开支。在此,公派出国(境)的费用涵盖了单位因公出国(境)所产生的住宿、旅行、生活补助、杂项、培训等各项开销;公务用车的相关费用包括了车辆购置和租赁、燃油、维护、通行费、保险以及安全奖励等费用;而公务接待费用则包括了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的各类公务接待活动(包括外宾接待)所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及就业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归口于特定行政单位,这些单位包括那些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亦在此范畴内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