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足球赛事:欧冠与欧联参赛资格及赛制规则介绍
加入队伍的球队:包括欧洲足协成员国在各自国内联赛中处于领先地位的球队以及本国顶级杯赛的获胜者。各国可派出的球队数量则依据该国在欧洲足协联赛中的排名系数来决定,排名越靠前的国家,其参赛的球队数量也相应增加。在欧冠联赛资格赛第二轮中败北的球队将晋级到欧联资格赛的第三轮,而在欧冠联赛资格赛第三轮中遭遇失败的冠军联赛路径球队将进入欧联附加赛,此外,那些在欧冠联赛资格赛第三轮中失利且属于联赛路径的球队以及附加赛中败北的球队将参与欧联小组赛的角逐。同时,欧冠联赛分组赛中各小组的第三名球队也有资格在淘汰赛的第一轮加入竞争。
在24/25赛季的启幕之际,共有三十六家俱乐部将角逐欧罗巴杯的正赛环节,届时,这些参赛队伍将共同进行积分排名。
在正赛阶段,每支参赛队伍都将与八支不同的对手展开较量,其中有一半的赛事将在本队的主场举行,而另一半则需客场作战。
比赛结果的揭晓将直接影响正赛阶段的排名顺序,胜利将获得3分、平局则得1分,而失利则一分不得。
在正赛阶段,位列前八的队伍将直接进入16强淘汰赛,而位列第九至二十四位的队伍则需要参与两回合的淘汰赛附加赛,胜出的队伍将赢得剩余的八个晋级资格。
排名25-36的球队直接淘汰。
附加赛赛制:
位列第九至十六位的队伍作为种子队伍,将与位列十七至二十四位的队伍展开对决,比赛分为两回合进行,其中次回合将在种子队伍的主场进行。最终获胜的队伍将成功晋级至十六强淘汰赛。
淘汰赛阶段分为16强、8强、半决赛和决赛四个阶段。除了决赛阶段外,其余阶段均将进行主客场两回合的比赛。决赛将在每年提前选定的中立场地进行,采取单回合对决的形式。若90分钟内比分持平,则进入30分钟的加时赛;加时赛获胜者将获得冠军;若加时赛仍为平局,则需进行点球大战以决出胜负。
若在正赛阶段比赛终了时,存在两支或更多队伍的积分持平,那么将依照以下步骤和标准来判定这些队伍的排名:
a、净胜球较多
b、进球数较多
c、客场进球数多
d、胜场次数多
e、客场获胜场次多
f、相互对赛积分
g、相互对赛净胜球数
h、相互对赛进球数
i、公平竞赛积分
j、俱乐部系数